10月20日,工信部挂出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,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一项,和不少人在路上天天能看见的那盏蓝色小灯有关。
它现在还是征求意见稿,征求意见到2026年12月19日截止。编制说明建议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。按这份稿子的写法,眼下路上那些亮着的蓝灯,恰恰落在禁止点亮的那一档里。
一、这个颜色,本来不归民用车
民用汽车外部能用的灯光颜色,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4785—2019里写得清楚。只有白色、红色、黄色、琥珀色这四种。蓝色归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这类特种车辆,普通民用乘用车不能装常亮的蓝色外部灯具。
这些年车上的小蓝灯,从来不是合规的默认状态。它借用的是特种车的颜色。
多数车企没有给它设计独立的灯具结构,直接复用原车转向灯的安装位置。工位是合规的,装在那儿的光源却不在标准允许的颜色里。
这个概念2019年就提出来了,由美国机动车工程师协会写进 J3134 推荐规程。当时建议用的光色是青绿色,用意正是和传统车灯区分开。2022年起,陆续有量产车型搭载这个配置,此后十余个品牌跟进。
这份征求意见稿给出的答复是:在光色表里新增「蓝绿色」。我国车灯从四色变五色。这个新色不是把原来那个蓝扶正,而是另起了一个色。
还有一条配套要求,按这份稿子的写法是:车辆在其他场景开启标准未定义的发光装置时,不得使用与蓝绿色相近的光色。充电指示灯、迎宾灯、氛围灯、后装的改装灯带,都得往边上让一让。
二、谁能亮,写在责任那一栏
下面说的资格条件,是征求意见稿写的,不是现行规定。
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羽,把这件事的原则概括为四个字:灯亮即责变。指示灯什么时候启用,必须和车辆驾驶自动化的权责等级严格对应。他的原话是,L2级辅助驾驶的驾驶权还在驾驶员手上,不宜设置外部显性提示,避免权责模糊。这盏灯应当是『责任的告示』,而非『功能的展示』。
按这份稿子的写法,具备L3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才可选装前、后、侧ADS标志灯;车辆处于L2及以下时禁止点亮。L3车辆本身也不强制安装。
眼下装着这盏灯的车,其智驾系统均为L2级辅助驾驶。
真正拿到L3准入、合法上路试点的,到现在只有两款:长安深蓝 SL03 与极狐阿尔法 S。前者限定在重庆指定快速路段,后者限定在北京部分高速路段。两款车都是限定路段、限定速度、单车道使用。它们都不是面向普通消费者零售的量产版本,只在划定区域内试点运营。
三、开关不在人手上
征求意见稿规定,L3及以上自动驾驶功能激活时,所有ADS标志灯同时自动点亮,激活期间保持常亮。系统退出时,所有标志灯同时自动熄灭。全程禁止手动开启或关闭。
ADS标志灯的开关,条文里没有给驾驶员留出手动的那一项。
四、为什么拖到现在
这不是第一次有人想把这件事写进标准。
2021年,工信部曾就相关要求发布征求意见稿,拟要求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车辆配备标志灯。但在2024年正式发布的GB 5920—2024里,这些条款被整条删除。标准这一段一直空着,车企的搭载没有停过。
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把问题指得很具体:夜间点亮的蓝灯容易让其他道路参与者产生眩光。有人形容「有些比尾灯还亮」,干扰周边驾驶员对路况的判断。更麻烦的是路域行为:带这个灯的车系统会保持较大跟车距离,遇到加塞倾向避让。于是有司机专挑亮蓝灯的车加塞、近距离尾随,把它当成可以试探的对象。
紧接着是7月,工信部第410批机动车产品公告申报启动,原厂搭载外置蓝色智驾状态灯的新车型无法通过公告审核。随后中国汽车标准化研究院确认了这类灯光的滥用问题。
标准离落地还有不短的距离。这次征求意见到2026年12月19日截止,编制说明建议2028年1月1日才实施。已经在路上跑的存量车无需强制拆除,仍可正常合法使用;车企要等主管部门的后续处理细则。
转自: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rticle/7699096926562320959/